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权力清单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清单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4 字体【 】 浏览次数:

(1)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监督实施。

(4)负责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5)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6)负责拟订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

(7)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8)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方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1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4)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1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并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6)负责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7)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18)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19)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2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21)负责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全市博士后管理制度。

(22)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23)负责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办法,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

(24)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25)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镇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6)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2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

(28)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镇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

(29)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0)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

(31)贯彻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任用、奖惩、培训、交流(调任、转任)、回避、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

(32)推动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33)负责行政奖励表彰相关工作。

(34)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

(35)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6)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